这种情况,如果对方告,是不是就要通知单位?法院会不会受理,会有什么样的裁决?如果私了,按例应该赔偿多少合适?谢谢律师,盼答复!
更新时间:2007-10-22 12:58:03
问题描述:
老人(甲)跟邻居(乙)为下棋拌嘴,老人儿子二话不说,从后面踹了邻居一脚,正好在施工有条沟,致使其掉进沟中,造成轻微脑震荡,又因乙年已51岁,原来颈椎就狭窄,加上外力冲击,造成神经根性颈椎病。经治疗,脑震荡已好,颈椎病好转,人可以正常活动,但有时因神经压迫还会胳膊发麻。医生说3个月内还要养。目前,医药费和看护都由甲方出。甲方并表示愿意赔偿和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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