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欠下的债务,我需要为他负担吗?如果别人到家里来拿家里的东西,我能不允许他们拿吗?我应该怎么样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好我自己的利益?如果我想离婚应该怎么办呢?有律师说“他所欠债务属于个人
更新时间:2007-10-19 09:46:34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结婚刚好一年,但是一直未领结婚证,直到头几个月才领到结婚证,老公在和我认识之前就因为做生意而欠了别人10多万的债(这是在我们结婚后我才知道的),而在我们办理结婚证期间又因为生意失败而又欠下了10多万,总共20万左右。他也还向我的父母借有几万块钱(写有借条)。而家里所有的开支基本上都是在由我来负担,现在他因无力偿还欠债自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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