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女士):您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近郊的一个村民,今天向您咨询一件事情,请您帮我解答。我今年80岁了,多年前(95年左右)由于郊区传闻要收取房产税,我和老伴仓促之中把房产过户
更新时间:2007-10-17 12:37:45
问题描述:
先生(女士):
您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近郊的一个村民,今天向您咨询一件事情,请您帮我解答。 我今年80岁了,多年前(95年左右)由于郊区传闻要收取房产税,我和老伴仓促之中把房产过户到自
己若干子女中的长子名下,当时未签署协议,房屋产权是我的(房产证署名为长子的名字),此事有原始凭证(分家单)。房产过户后我老伴就去世了。过户后至今房产保持原有外观,未改建扩
建。由于我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而且拥有房产的长子这些年并未很好的履行赡养义务,只是近三年通过法院给我每月130元赡养费,但是还通过邮局邮寄,成心刁难我,其他什么都不管。并且
将其他的赡养义务无理的推给给我的其他子女,现在其他履行了义务的子女也跟我要房产,并且说只给他一个人不合法也不合理,我很为难。
基于以上原因,我想问问您:
1、属于我的那部分房产还能不能要回?
2、在要回我自己的房产的同时,我能不能代替去世的老伴要回属于他的房产,然后再拆产继承。
希望您能够给予帮助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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