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能重新办理本人户口所在地生育指标?国家法律有哪些条款有规定?将来有孩子后,如何办理随母亲户口?居委会拒绝有道理吗?
更新时间:2007-10-13 21:57:57
问题描述:
本人今年年初结婚,是城市户口,丈夫是本省农村户口,二人都是初婚。结婚证是在他所在地办理的,生育指标当时也是在他所在地领取。现在还未生育,并想在我所在户口地(城市)居委会重新领取生育指标,同时取消原先生育指标。居委会不同意,说指标不可以取消,不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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