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底我们之间的交易是否完成?2.电脑在我未付款的商品楼里丢失,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若是,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他去法院起诉,我该如何应对?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更新时间:2007-10-11 21:17:38
问题描述:
我今年6月份才在新野县买了一间商品楼,总共9万元,靠一些朋友关系和开发商谈定:先付6万元,余下款项晚些有钱了再付。但房产证等等一些手续,均没有办理。自己在县城内,主要做一些网吧的维护、维修、买卖一些二手电脑。由于没有门面,就先搬到了这间商品楼中,在里面存放一些货,如废旧显示屏,自己工具包等,晚上住在里面,算是一个安身之所。
一个老家朋友,叫张欢鹏,18岁,和我同是五星镇判官庄村12组人。初中时也是同学,他前两年就出去打工了,6月份我在城里做这些电脑生意时,他回来来我这里玩了两天,也就吃住在我这里。6月下旬我从南阳市电脑商场买了一个二手笔记本电脑3100元,有发票。他看了后也是比较喜欢,就想从我手中买下。由于是好朋友,我就没想赚钱,以原价卖给了他,他也付给了我2900元,尚欠200元,说等以后手头宽松了再给。之后他每天就拿着电脑出去玩,晚上还住在我这里。大约一个礼拜之后,一天傍晚,有朋友过来我这里玩,我就请朋友吃饭,他在,我就顺路叫上了他,他的笔记本电脑当时就放在我那商品楼家里。吃过饭回来后,却发现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
我怀疑是因为:这间商品楼上面的住户还不多,我那间房在三楼也还没有装修,连窗户都还没有安装,就有一个大门,如果从对面的那间房的窗户,是可以爬进来的。
事情已经发生,发现时后悔已晚!当时,我和他也没有报案!
张欢鹏这时却一口咬定说,自己从我这里买的电脑交易没有完成,非要说是付了2900元后是试玩!我无语了!为此两个人挣了很是一阵子,搞得现在朋友也没得做,差得我200元没有给我不用说,还非要说要我还他的2900元。
我现在很是苦恼,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有两个疑惑:
1.到底我们之间的交易是否完成?
2. 电脑在我未付款的商品楼里丢失,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若是,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他去法院起诉,我该如何应对?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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