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毕业后,在浙江的一个单为见习了一年,一年后,我又续签了三年的正式合同,现在,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了,可是合同才履行了3个月,我们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提前解除合同,我将交纳我这三个月所有工资,作为违约
更新时间:2007-10-06 23:07:42
问题描述:
我06年毕业后,在浙江的一个单为见习了一年,一年后,我又续签了三年的正式合同,现在,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了,可是合同才履行了3个月,我们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提前解除合同,我将交纳我这三个月所有工资,作为违约金,这和理嘛?另外我的户口,档案也落到了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如果要 辞职,这些手续怎么办理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