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具体该怎么办?急切期待你的回复!
更新时间:2007-09-22 19:36:2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于计划生育这方面的问题,希望您能及时给予答复。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广西荔浦
人,我爱人是外省的,现一起在深圳工作.去年与她确定了关系,今年八月在荔浦办理结婚登记后去镇计划
生育部门咨询办生育服务手册办理事务,他们告诉要罚款,因怀孕了才来办服务手册.我在网上查过200
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03年7月4日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很多外省相关条例,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政策的.核心意思为:夫妻可以自行选
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部门,现到他们手里服务手册都变成什么啦!听
说罚款300-5000不等,有关系的可以不要虽然钱不是很多,但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难道我们纳税人民
就是他们吃、拿、卡、要的对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