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司是否需要经济赔偿呢,赔偿标准是多少?另外公司没有全额购买社保(我收入是4500月,但公司是按照1500月的标准购买),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吗?解除合同时需要经济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2-24 19:55:44
问题描述:
第一次合同2006年4月到2007年4月;到期后续约(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续约时公司同意我在深圳分点办公,但没有注明在合同中。现在公司希望把我调派到北京办事处,但是我不愿意,公司因此要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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