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很吃惊更是气愤,请问他这样说法律上能承认吗?请律师帮帮我!
更新时间:2007-09-18 11:17:03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于几年前在外省买了一个门面房(房照是我的名字),向银行贷款四十万.委托当地一个远亲替我出租此门面并将租金按时还贷因是亲戚,不好写委托书.因向银行还贷都是远亲在负责,所以还贷签名也都是他的.今年欲卖此门面,他却说门面根本没有租出去,还贷的钱是他出的,故是合伙购买的,要求按比例分成.因租此门面都是他一手操作,而还贷又的确是他每月在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