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律师:我们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没做好,合同到期后,离开公司,还对该公司的工作负法律责任吗?我的工资被苛扣,能要回来吗?我老为其工资服务4个月,没有签订合同,被苛扣的工资能要回吗?
更新时间:2007-09-17 16:31:35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婆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到2007年7月11日到期,而我老婆从2007年3月到7月在他们公司工作,一直没签合同。我在合同到期前10天左右给公司写了辞职报告,没人答复我,就提前几天离开公。工资除了每月发的500元生活费,其余的一分钱没拿到。我老婆在7月11日后在公司呆了20天左右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还是无人给办,一气之下离开了公司。同样除了生活费一分钱都没拿到。现在公司要求我们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说我们的工作没做好,给他们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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