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在新的物权法,三年后(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房屋能通过公证成为大家的共同财产吗?若今后婚姻出现问题(若在公证后出现问题),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将是怎样的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7-09-17 01:07: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因为我打算今年12月份结婚.所以在五一期间和女朋友就合买了房(按揭),首付由女朋友父母出,房产证上也是女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但月供由我一个人给银行贷款人是我和我女朋友两人,明年交房后由我负责装修和买家电.并约定三年后2010年五月份我们共同做一个财产公证,公证此房屋为我们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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