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7-09-26 16:33:57
问题描述:
我在阜南县**路开有广工艺告部(个体工商户),经营广告业务,我本人长期在外办理其他经营,广告业务交由于其付等四人打理。余际丽诉我劳动争议仲裁案我完全不知情,因为我不在家。当时仲裁委找我聘用人员于其付应诉,开庭仲裁时说他不具备参加资格不让参加.被反映人阜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没有通知我应诉举证,二没有通知我开庭,三没有进行公告送达,就严重违背程序地进行缺席仲裁,作出了南劳仲案字[2007]第02号仲裁裁决书,判我败诉。被反映人要案件受理费20元,同时还要求我付案件处理费500元,纠纷金额总体尽1000元.不知根据何在。其中一仲裁书记员还在电话中恐吓我店员工。至于我店员工于其付,他只是我的雇员,没有我的书面授权,他是否无权代表我?
现在法院要执行了,我找法院,法院人员讲也看出仲裁书漏洞很多,但我当时没有在家不知道裁决书下达,没有上诉,过了时间就是裁决书是错误的也要执行,我到政府信访等部门咨询,他们都说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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