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希望您能帮我找到一个说法,该相机经几次修理不能修好,我请求更换相机或赔偿损失。恭侯您的回音。
更新时间:2007-09-13 11:45:0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06年4月6日在某摄影器材商店花5100圆购买数码相机一台。
2006年11月20日出现噪点严重现象,送回商家维修。经过26的修理取回。继续使用。
2007年4月18日又出现噪点严重现象,经协商虽已经过了保修期两天,但是在这一年中有24天在商家维修。特此商家继续送回维修。经过二十四天的修理取回。继续使用。
2007年7月14日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严重故障无法开机,送回商家维修。商家提出收费维修,(我对该产品的质量持怀疑态度)这次送回维修48天。于9月2日交费730圆后取回相机,在9月10日又出现噪点严重的现象。
由于相机的质量问题,在这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里维修用去了三个月。现在相机仍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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