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手头上没有余钱,我想请问一下,离婚后我能分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升值的那笔钱吗?能分多少?还有欠男方父母的钱是否我也要还?如果房子我分不到钱,那我们又没有存款,我是不是就一分钱也拿不到。
更新时间:2007-09-10 19:53:4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我老公是因为性格不合想离婚,婚前我老公有购买了一套3房2厅的房子,我老公首付是7万,贷银行30万.2006年6月结婚时价格在45万左右.现在房子的价格在97万左右.因这房子一直是男方的父母在住,工作远还在外租了一个房子,婚后我只工作了半年,我老公每个月的工资除了房贷和房租伙食费外就没有余钱,另在2007年2月向男方父母借款15(有合同,每半年还一万,已还了一万)。 补充:向男方父母借的15万是向银行还房子的贷款,现在还欠银行1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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