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请余律师有时间能看了我的合伙合同后再决定能否帮我打这个官司。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工程会有很大的利润,所以二合伙人才决定这种事!请余律师帮忙!谢谢!
更新时间:2007-09-07 09:35:30
问题描述:
是有关合伙经济纠纷的,签了三方合伙合同(05年8月开始合作并于06年7月签订了有关四个工程的合伙合同,总造价约为2300万元),本人只负责工程的预决算,所以平时在房产公司上班,07年2月本人因为私人原因短期离开台州(这四个工程均未完工,故不存在决算工作),另两个合伙人以重新找到合伙人为理由把我赶出!!!相关合伙合同里已经注明未经三方同意不得散伙!目前主要是他们把持帐本,本人无法掌握工程的盈利情况,工程也未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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