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劳动法有否规定精神病算不算工伤,可不可以提前病退?还有他在家休息期间,单位也没有任何生活费,这合法吗?可不可以起诉他的单位?谢谢!
更新时间:2007-09-05 11:50:45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朋友在单位工作有十五、六年了,最近两年突然患了精神病,在家休息了一年多,病情好转。今年年初单位让他去上班,否则不给买保险了。可是他的身体明显适应不了以前的工种,单位也只得让他干点杂活。每月只开给300元的工资,为此心情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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