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做法是否正确?2.本人的哪些权益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3.本人的购房是属集资还是商品房交易?单位是否可以以行政手段干预本人的购房行为?4.合同若算商品房交易合同,是否存在重大合同失误
更新时间:2007-12-21 20:54:35
问题描述:
2006年,本人与本人单位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本人单位属平行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价格低于市场价,因为地是单位自有地),合同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盖章鉴证,房款付清,合同约定2006年11月20日交房,钽到时候,房地产未交房,而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上级发文,不许未婚职工购房,只能租住,要求本人签订协议,终止购房合同的执行,本人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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