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这个事件中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前男友到时不还钱是不是应当由我偿还,我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更新时间:2007-09-01 22:52:34
问题描述:
05年我还是一名大学生,我的男友到我家乡,受一老乡委托办事,收取费用两万元,但事情后未成功,男友答应退钱,但当时财力不足,遂写下借据,于2007年10月1日还清本金利息共计24000元,当时我在学校上课,老乡打电话要求我提供担保,并承诺不是想让我偿还债务(我无偿还能力),只是男友家远,联系不便,希望我以后能代为催还,我赶着去上课,通过电话说了愿意担保的话,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录音之类。现在债务马上到期,而我与男友也已分手1年,近日老乡打电话说因为我做了担保,如果男友到时不还钱就应该由我来还,我刚毕业财力有限,老乡说不行就要找我的家人来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