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房东应该退还我多少钱?由于房东未给我结帐,从8月14日到18日搬出,这几天应该扣除多少房租?要扣除一个月么?由于房东说房子卖了,不用打房租给他,7月15日我没打房租到对方银行卡上,是否我违约
更新时间:2007-08-27 22:25:53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6月14日通过中介与房主签定一租房合同,2房1厅,租 金1050元/月。当时交了两个月押金,一个月租金。 7月12日房主打电话说房子要卖了(还是原来中介介绍的),在办理手续,叫我从下月房租就不用打过去了(转到银行帐户的),他叫中介帮我另外找房,到时候给我一定的补偿(电话口头,也有在中介那边说过给我补偿)。接下来差不多一个月,中介给介绍的房子都不合意,而且房子过户手续没办理完,中介那边说不急着要我搬出去。直到: 8月13号,房东打电话说8月19号新房主要过来,叫我搬走,我跟房东说好16日结帐, 8月14日,我终于从别的中介那看中一套房子(花了几百中介费和100多搬家费), 8月16日, 房东没过来结帐,我打电话过去,他说没时间, 再月下周一结帐,即8月20号 8月18日,我搬家了. 20日,房东没给我结帐 21日, 我打电话催,房东说要把水电等费用抄表结算. 22日,我把水电等结算完,打电话给房东,对方说本周内结算. 本周内无音讯. 27日,我再次催房东一起结算退钱, 房东说把钱打到我银行卡,他的结算方法: 2个月押金+1一个与租金-2个月租金+我帮他房子维修的费用 300=1050+300 (他没提到补偿问题了) 但我觉得应该多个一个月的违约金(合同第9条有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