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事情过了10年,还要重新翻案?2,这种情况到底是属于非法拘禁还是绑架?能做到无罪释放或刑拘吗?3,如果被判刑,有没有判缓刑的可能?最少要判刑几年?4,现在能做取保候审吗?
更新时间:2007-08-25 01:31:57
问题描述:
当天上午9时左右在华侨饭店被莲池派出所要求带回调查。事情起源与10年前(98年3月),事主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和几个同事抓到一个小偷,当时可能殴打了小偷并将小偷关押在半腰桥的某家旅馆内,要求小偷家属赔偿1万元损失,交易地点定在当时的九山溜冰场,在交易前三人均被抓获。当时派出所定了非法拘禁,事主最年轻,被刑拘了13天,其他两人是15天和17天。去年12月份,检察院查案,定了该案为绑架,当时就刑拘太轻,所以重新审理的此案件。由于我们当时不知道,在这次被抓之后才知道,其他两人均被抓获并判了10年。现在事主已经被刑拘十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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