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新业主经济赔偿吗?如果可以怎么算赔偿时间。怎样我的损失会是最小的?谢谢
更新时间:2007-09-23 17:37:55
问题描述:
我于1997年进入南昌五湖大酒店工作,在2002年时酒店以休年假为由让我提交了一次辞职报告,3天后酒店和我再签合同时将入职时间改为2002年。今年7月五湖大酒店变卖,由凯美集团收购。新业主登报停业装修,由于我的合同9月份到期,酒店方让我回家休息,说是工资发到合同到期为止不再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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