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样不负责任的离开才2岁的孩子,算不算遗弃?孩子是她生下的,她有没有责任抚养孩子?我应该怎样要求她承担她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7-08-26 14:53:21
问题描述:
我是福建人,我的妻子是六安寿县农村人.我们在上海认识并结合同居,现已有一个2周岁的男孩.因为当初我岳母要我拿现金领人,我不同意,故我和孩子的妈妈其实现在还没领结婚证.3年的时间相处下来我们间的感情出现波折,孩子的妈妈在我们争吵时就威胁要离开我们,第一次离开是06年10月2日,当时若不是孩子病危她也不会回来.那以后她多次要走都被我以孩子可怜为名劝留下了,可是今年8月10日早上她不辞而别,没有任何留言,到现在也没来过电话,我估计她不会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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