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价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已远超过2万元定金,请问我是否可要求卖方赔偿此期间房价上涨所导致的间接损失?如何处理?谢谢!
更新时间:2007-10-07 20:02:10
问题描述:
今年5月份我通过甬旺房产公司鄞州分公司签定了一份<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购所处飞虹三区七楼的一套商品房,房价68万元。由于卖方房屋契证上时间为2002年8月29日,签约时考虑到到2007年8月29日房子满5年,这样只需交纳差额营业税,所以合同约定到8月底再办理过户手续。我交纳了2万元定金,由于6-8月份房价飞涨。现卖方要求违约,并同意赔付2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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