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谢谢您的解答,看到您可以以风险代理方式与人们合作,有关昨天您给我解答的上面这个问题,我觉得大体可行,如果您觉得可行的话,我想跟您详细谈谈让您做代理律师。我住胶南现在上班,您可以联系1358
更新时间:2007-08-18 17:02:13
问题描述:
我认识的一位外国朋友,她说父母双亡,在他们国家女儿无权继承人和财产,而由她父亲的弟兄继承,但是 这位网友说他父亲意愿把一笔钱留给她,按规定她到24岁才能继承,但现在她才21岁,所以当地银行让他找 个监护人,暂时把钱转到监护人的账户上,她想让我做监护人,并且来中国上学 我想问问她来中国后是否可以按中国法律认定她已到继承年龄,可以继承这笔钱? 等钱转过来之后,我想取消 我的监护人资格,把钱让这网友自己按中国法律继承,请问这样做可行吗? (到那时我的监护人资格可以取消吗?)如果他加入中国国籍是不是就可以按照中国的法律办理继承遗产的事了? 如果那网友说谎,以我为监护人为借口,把一笔来路不正的钱转到中国我账户上,请问它能转过来吗?是不是只要能转过来就证明钱不是赃款?如果转到我账户上的是赃款,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负什么法律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