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知道单位的解释是否正确;就我目前的状况是否可以要求单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如果我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途我单方面毁约,如提出辞职,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3、无固定期限
更新时间:2007-08-15 12:47:06
问题描述:
本人92年学校毕业应聘于一家国有企业,97年单位与我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今年7月30日合同到期了,单位提出愿意与我续签8年合同的要求,本人学习过新的劳动法,故提出是否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单位给我答复说:新的劳动法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所谓的工作满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规定,也是需要从08年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我必须继续为单位服务满10年,直到2018年1月1日后我才能提出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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