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写的起诉状上有2个被告(原先我只想起诉一家,后听他给我建仪,我说你办吧,他立案前又加了一家),我给他签的协仪我只写了一家医院在官司栏。这能对我要回钱有利吧?2。从7月31到今天,我只同他说了2次
更新时间:2007-08-12 10:27:4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才给您写过信的小张。我于8月3日立了案,被告是两家医院,我于7月31日同一位律师签的协仪(十分草率,第一次见面,当下就签了,会计不在,我签了名和要告的被告--1家医院(只写有一家医院)。到现在我连个协仪书都没有(发票更不提,就给了个收款的收条,是他自己手写的),4000元已给过了。(草率是错的,我怕时效过了,就急着找律师)今天才8月6日,我想换掉他,钱能退多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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