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事双方都不是军婚。请问在这种状况下,我该怎么办?可以提醒她骚扰我的家人是违法的吗?有起诉“第三者”的案例吗?急盼您的指点!谢!
更新时间:2007-08-05 21:36:1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很抱歉打扰您!
我是女性,在网上结识了一位男士,并于本年初与其见了面。通过交往,知道他为人谦和,在本行业内是个佼佼者,是国务院津贴享受者,对他很是敬佩。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很世俗了。
现在的问题是,他的妻子发现了,然后通过一系列手段,比如通过自己的同学和熟人,查到了我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我父母及兄弟姐妹的一些情况;打印出了以往六个月的短信往来时间记录。也许她还会找人去打印出我们以前的聊天记录和短信内容。
出于对该男士的尊重及对他妻子的愧疚,我一直满足她提出的见面、对质、写保证(断绝一切往来及不正常关系)等要求。谈话中她也提到自己是通过关系取得了证据但我没有做任何录音与相关证据采集,我是希望以此表明自己真诚认错的态度,能够弥补些许。
她说要起诉我,要把手上的证据贴到我单位去,说即使离婚,也要把我搞臭。
真正让我担心的是我的父母家人因此受到打击,毕竟,不论我是在何种情形及心理下发生这样的事,社会道德都是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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