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问:我的诉讼时效过了吗?那这样算来,2004年8月至今已过2年。市卫生局称鉴定期限仅一年。2做事故鉴定呢还是过错鉴定好呢?3没有及时的封存病历,我该怎么办?4现在已决定告状了,误工费用怎么算?只
更新时间:2007-08-02 09:08:33
问题描述:
内容:我在2004年8月出了起车祸,经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肇事方赔了钱后,私了了。由于我的头被摔迸了,家人很是关心,出了第一人民医院接着又送我进了市精神病医院,我在进去后一直反抗称自己无精神病,但均无效。后来时间长了就相信了他们的话我有精神病了。我在那里住了58天院,天天吃大量的药还做电针。06年5月我去了精神病院2次讨要权利说法。8月一天我在家听到门铃声,开门后,一个穿白大褂人给我打了针,一群人进来将我抬到楼下装进车里带走,几天后家人来医院看望我,父亲说他接到个电话,声称我关在此地,出院后父亲和家人均说不知这回事是咋弄的,莫明其妙。出事当天家里就我一个人。这次我在精神病医院是第2次住院,历时9天。现在想起此事我不寒而悝。正常人被关进去2次,首次是家人的无知,第2次至今不知原因。2次共花费12000余元。病历已印,写的是精神分裂症。我咨询了律师,说法不一,焦点是1诉讼时效。2精神病是否能治愈,做鉴定能否得出我从无此病。我在2006年6月才开始怀疑自己是误诊,随后就去找他们论理。3病历印过了,但没让院方封存,这有危险吗?(从复印之日至今已1月有余,因为没封存,他们有足够时间窜改,相当的病历没让印)我该咋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