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草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债务是否按照比例分摊?2、债权者应该向谁追讨债务?如果债权人起诉,应该起诉谁?我是否要按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3、如何保持最小损失?在法律上有没有有利于我方处理办法?最后
更新时间:2007-07-31 21:11:52
问题描述:
去年与朋友合资开酒店,其中一个合伙人为法人代表的个体企业,法人代表同时又担任了总经理。但四个投资者又内部签署了一份协议,其中包括的投资份额,比例为:45%、25%、15%、15%,同时承担相同比例的债务等,协议未经过公证。开张之前,又签署了一份具体事务的协议,但其中一位投资者未签署,也未经过公证。由于经营不善,法人代表失踪,留下了一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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