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如何面对?
更新时间:2007-07-31 19:48:15
问题描述:
去年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一个男朋友,今年上半年很少联系.在5月10号左右他给我打电话说自己生病,由于第二天早上我要到重庆出差,所以就没有去看他.5月20号下午我出差回到成都,于21号早七点半左右就出发去新都去看他.因当时他在输氧,我就在另一个地方等他.见面时我说在新都找个地方坐一会儿,他说回家(他家在青白江),我认可了.因为他当时是骑着电瓶车,所以就带着我准备回他家.时间大概是上午十点左右.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遇到两个骑着摩托车的抢匪抢我的包,当时由于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来得及呼叫.最后我们俩都摔倒了.我是轻伤,他是重伤,骨折;两个抢匪跑了.当时他在医院里面花了两万多元左右,现在在家修养.而且脚也没好,不能动.当时在医院时我去看过几次,给了2500元的现金,买了1000元左右的东西.后来他回家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现在他们让我来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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