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现在这样的状况,他还处于看守期间,未被法院审判,可以办离婚手续吗?如果可以该怎么办?如果不可以的话,是否等法院判决后可以?法院判决后又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8-07 17:41:19
问题描述:
我本人户口所在地为河北邢台,男朋友为秦皇岛南戴河,我和男朋友于2006年11月28日在抚宁县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原打算4月份开始装修房子,置办家具等,然后举行婚礼.结果不想,2007年2月14日,他因涉嫌盗窃罪被迁安市公安局拘留(他的工作地点在迁安).后转为逮捕,现已经167天了,仍未被判决.他多次提出离婚,我未同意.现因为跟他妈妈不合的关系,我心灰意冷,决定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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