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我和公司现在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及协议,我要求和公司立即结束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付给本人所有劳动报酬。现在公司要求我们要在60天以后才可以离职,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7-31 13:35:36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6月28日进入**茶馆从事现场领班工作,未签订试用期及任何书面合同。2007年7月29日公司要求我们签订正式员工合同为期一年,由于该合同内容很不合理且该文件名为“**员工劳动协议书”我认为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拒绝签署。公司让我递交辞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