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遇到这种问题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7-31 13:18:54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想咨询下你,我现在在白云区一间电子厂从事平面设计工作,我2005年12月进入该公司担任平面设计师职位,进去两个月后公司只给我一张恭喜我真正成为公司一员的书面通知,没跟我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是2200元加社保补助187元,一年后我工资是2400加社保187,还有50一年后工龄补助现公司领导说我不适应该工作,想把我调另一个部门从事一门与我设计无关的工作,我不服从公司安排,领导给我答复,说请到人算跟我正常交接工作.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能否得到补偿.补偿金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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