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到底我可享有多少?
更新时间:2007-07-30 22:45:2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养父有一前妻,后又娶一后妻,后妻与养父收养了我,有公安局派出所
户口证明,现我要去继承我养父在福州三坊七巷的一处共有房产,我没有养父前妻收养我的证明,我养父先其前妻去世,我堂弟兄说,因我养父先死,故我只能享有属我养父权利的三份之一,三份之二为养父前妻的,与我无关,我想,养父的前妻也应是我的养母,因养父娶后妻后没有与前妻离婚.故我可享有我养父权利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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