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本人在工作岗位7年时间从未有违法,违纪行为,但单位急迫于2天时间内解雇,赔偿金额只是多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是否合理呢?用人单位是否有违反了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呢?按照现时的劳动法,
更新时间:2007-08-07 13:46:2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0年9月就职于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至今,2000年到2005年期间分2次(2000年9月和2003年9月)签定了劳动合同,但到2005年9月期满后至今2年的时间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本人也多次要求单位签定合同,而单位多次以合同未修改完毕为由而拒绝签定,直到2007年7月25号下午突然收到单位通知,以本人未能签定劳动合同为由,必须急迫本月27号到学校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单位也只能赔偿多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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