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我能要求赔偿多少?
更新时间:2007-07-28 18:26:39
问题描述:
2007年7月16日下午14点左右,我大儿姚卫(现年13岁)带着弟弟(现年10岁)到他的同学家的鱼塘边的住处找他的同学玩耍,大约在15点半左右的时候,在鱼塘边玩耍的大儿姚卫触到固定鱼塘自动喂料机的铁丝而触电身亡,后经永济市公安局法医科现场勘查,由于喂料机电线老化与铁丝摩擦接触而使铁丝带电,经过尸表检验我儿姚卫系电击致窒息而死亡,事故发生后,对方置之不理,据不承认电击伤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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