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易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我小孩负次要责任(依据:新《道交法》64条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5条)。我认为:该事故的肇事司机应全责,我小孩没有责任,对吗?2、赔偿问题:户口
更新时间:2007-07-18 21:36:36
问题描述:
2007年7月9日16时许,在米易县小街集镇昌达汽车修理厂门口一辆单桥载重汽车逆向行驶10M左右后,在没有转向灯的情况下将我5岁多的小孩在人行道上行走时,汽车左后轮碾轧致死,小孩死后仍在人行道上的不堪回首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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