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起诉和她离婚的话,我所借的钱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已经和她公正的的房子是不是要分给她一半?我是否要给她精神补偿?谢谢你
更新时间:2007-08-23 09:52:53
问题描述:
我的爱人要离婚,因为我以前结过婚,并且有一个10岁的男孩,离婚的时候房子判给我了,房子是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买的,孩子也是判给我了,当初,我两个是在网络上认识的,相处了3年,今年年初登记的,在登记之前我们已经同居了,当初登记的时候,她就说,如果房子不和她公正就不和我登记,所以,我和她公正了,可是,我们登记以后,她不让我的孩子回来,说,让我的父母给我抚养,可是我的父母现在年龄也比较大,身体也不是很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要和我离婚,而且,我为了能和她结婚,已经借了不少的钱,有8万元.给她也买了不少的东西,如;貂皮大衣,钻戒,项链等物品.她的母亲说,她和我结婚委屈她了,管我要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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