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同时能不能要回本该属于我的钱?
更新时间:2007-07-19 15:12:20
问题描述:
我和我爱人02年结婚,感情一直不稳定,在04年年底还做了财产公正(双方以各自名义获取的一切财产均归各自所有)。2005年9月,为了缓和彼此的关系,双方决定购买了一套期房,首付51万多我出资26万,写的他的名字由他负责月供。一年后,等到交房的时候我去询问,才知道我爱人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房子给退了。现在我想跟他离婚并要回购房款,可是他不承认曾经购买过那套住房。我现在手上只有当时在银行给他汇钱的凭证,和一张商品房认购书的复印件,上面有他的签名。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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