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了解到上网费用低才去买了台品牌机(联想),现在网线钱网通也收了,合同也签了,电脑也买了,网通才说不能安装,我觉得他们是违约,根据《合同法》113条规定他们应该增加赔偿我的损失。请问:在达不成协议的
更新时间:2007-07-19 13:24:45
问题描述:
我从小区(翠竹苑)广告了解到德阳网通宽带相对较底,即3年不限时上网才1368元,网通在本小区打的广告是:中国网通宽带已接入。2007年7月16日于是我到网通营业厅(市政府旁)去问有关事项,营业员问我住哪里,我回答翠竹苑,他说可以办理。当时他拿出一份协议,他先在上面签了字之后我看完协议,觉得没意见就签了,并且缴纳了1368元人民币,他开了张收据给我就说可以了,3--7天就可以安装好。等到了17日,安装人员给我电话说我住那栋楼(处于翠竹苑内)不能安装,叫我到营业厅去退钱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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