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拿这3万元吗?
更新时间:2007-12-20 16:34:27
问题描述:
我和我女朋友是在2005.05.10认识的,那时候我才16岁,我是1989.10.03号出生的,我的女朋友是1987.08.22号出生的,在2005年大概是六七月发生了性关系,都是我们志愿的.我们都是从四川来嘉兴打工的,我们是在嘉兴认识的,我的女朋友是住在她阿姨家里的,但她阿姨对她不太好,我的女朋友就给我说她要般家,然后她阿姨答应了我也答应了,然后我就帮我女朋友般家了,最先是把东西般到我家里,然后在去找其他的房子,结果没找到,我女朋友没地方去就住在我家里了,一直到现在,我们两的关系也不是很好一般,现在俩个人有点不和,天天闹矛盾,现在我们俩提出要分手,然后找到我女朋友的阿姨,我女朋友的阿姨要我拿3万元当做青春补尝,我该拿这3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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