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想请问:第一,我们或是孩子能不能起诉孩子的母亲给予扶养费?第二,孩子由父扶养,孩子的父亲又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孩子就只能同我们住在一起,但孩子的户口又因为她母亲的关系不能转过来,孩子仍在原地读
更新时间:2007-07-16 22:38:56
问题描述:
我老公与他前妻于2004年协议离婚:协议如下生女刘晶晶10岁由男方扶养,女方不给扶养费.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所有权.离婚后男方支付给女方四万元人民币,现已支付一万五千元,其它的从2004年到2007年止支付完.现在我与我老公结婚并生有一子.由于我老公无固定工资,而我老公的孩子也在成长和学习中的开支加大,我们的收入已经不能完全保证孩子的幸福生活和健康成长了.另外我与我老公结婚,我们这里是开发区,有利于我们的优惠策政,我老公已经迁出原住地,孩子也愿意同我们生活,但是孩子的母亲却扣住孩子的户口部不让孩子迁出,现在孩子就只能留在原住地读书住校,给我们带来了不便,也阻止了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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