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要追究什么,因为人都有善念,我当时也没有想那样多,只是感觉着钱不多,而且能够帮助的就帮助,我只是想询问一下这属于什么情况,如果合适,我们公司想找带法律顾问,不知道是怎么情况。
更新时间:2007-07-14 09:47:51
问题描述:
我是北京人,现在郑州开办一家公司。前段上网认识一个人,也没有通过电话,后来聊天中给我说她弟弟去了西藏,钱丢失了,她说在国外,说把钱先给我汇到我的国际性银行帐户上,我没有让,直接给她垫付了将近一万左右,后来没有见到这个人,请问这属于民事责任还是属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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