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07-07-15 12:21:20
问题描述: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在今年的5月1号到期,可公司在没有续签的情况下,继续让我上班,一直到昨天.而我在今年年30不小心把手摔断了,大年初一做钢板固定手术.在我非工伤养病期间,公司没给我一分生活费.现在我还在恢复期(手不能完全抬直).明年还需要再做手术把钢板取出.并且单位除了春节放过3天就从没让我们休息过一天.还以记件为由,没给我们加班工资.现在是单位不安排我上班,还叫我写辞职报告,这应该不合法吧?!请问律师,单位应该补偿我因病期间的工资,以往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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