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想请问律师像我的这些情况可否不受这半年再起诉的限制重新提起诉讼,或者还需要哪些理由、搜集哪些证据才符合起诉条件?
更新时间:2007-07-11 17:51:35
问题描述:
我们因夫妻感情破裂(家庭琐事,长期无法沟通,感情淡漠,无夫妻生活)已由我(女)上法院起诉过一次离婚(时间是2007年4月),争执的焦点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两人都坚持要孩子,孩子出生日期是2006年1月18日,未满2周岁),而他的理由是我不跟他沟通,无夫妻生活是因他有病(腰椎肩盘突出)不同意离.后法院于2007年5月28日下达判决书不准许离婚.事后我们又因琐事导致夫妻再也无法共同生活(我现已带孩子回娘家居住),他和他的父母因争养孩子四处传播我及我家人的谣言,还三天两头来我娘家争抢孩子.使我和孩子及家人非常痛苦.现在我苦于在半年内的无资格起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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