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事到时他如果不退我的钱,我可以去麻城市人民法院起诉他吗?有他的亲笔签字并按了手印的帐单可以做有效的证据吗?帐单上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和法吗?我对法律不怎么懂,可以请您做我的
更新时间:2007-07-04 19:31:10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
有麻城市 村民曾**的女儿,今年25岁,前几年在温州打工,谈了一贵州男朋友,并与他非法同居生了一子,去年她一人回家过年,并谎称和那个男朋友分手了,就和我定婚,定婚时我家送了很多彩礼和现金,定婚后她家就开始做新楼房,我爸爸和她爸爸是“亲家”,就帮她家做屋,白做了几十天,她家新屋一做成后,她马上就和我分手了,又去了温州继续和她以前的男人在一起。而我们定亲时的钱他家做了屋,又没钱退还我,她去了温州,我无从着手,幸好我我们定亲时的花费 我都记下了,她提出分手时我已整理成了帐单, 因为我们定婚退婚,使我精神受损,名声受损,时间当误,伤心劳神,所以我的帐单上还有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她爸爸自愿签字认帐并按了手印,又有见证人,也签字按了手印。帐单上还有归还的详细金额和期限,我想以此作为凭证。
我担心他家到时陪不出我的钱,《因为他家做屋时借了贷款 还欠了很多私人的债》。我又怕他到时百般抵赖和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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