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真的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7-07-04 09:47:0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一中学食堂的领导,食堂采取租赁承包的形式,由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且承包者承诺所欠债务是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一年来,承包者却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亏损5万元左右。
目前,该承包人欠债的业主们却到法院状告承包者和学校。承包者无能力偿还,债主们强烈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且要求冻结该承包人在学校的抵押金。
请教您:学校真的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吗?连带责任的标准是什么(学校承担多大的比例)?学校如何在这场官司中争取主动?您有什么好建议?
谢谢您!盼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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