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这样是不是可行,因为我查了下关于借条的法定追诉期是两年,我的借条到今年的11月份就到期了,我对她已经没有信任了,如果我同意了这样解决,到时候她还了几个月不还了,对我后面的起诉有没有影响?我应该
更新时间:2007-07-04 16:17: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2005年11月份的时候,有个朋友向我借款2万元,当时有写借条和按了手印,但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的日期,后来我一次次的催讨她都以没钱为借口,最后就干脆对我避而不见,我后来在2007年3月份就是过年的时候跑到了她家里和她的爸爸谈了这件事情,她爸爸说会帮我向她讨要的,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回音,前几天我说如果再不还钱就要告上法庭,她提出每月还2000元,分十个月还清,打到我的帐号上来,我要求她重新再写一张字句写明还款方式以及如果没有准时还款怎么办?但是她拒绝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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