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家不仅不同意写我母名字,而且我给他家一居室的折价款的一半他也不要,声称要入主此房.我的要求是:由您出面,促使他家同意写我母名字(我将给他折价款),或者不征求他家意见,出面让单位同意写我
更新时间:2007-06-28 09:34:17
问题描述:
我母再婚,老伴去世后,留下一居室房(房本上写有其老伴名字).现单位又分房得到三居室(在原来一居室的基础上,,他家以一居室折价,我家出的是现金),
现在的三居室写名字单位说要征求对方四个儿子的意见,他们已表示要继承权,请问,如果我母去世(现在病重),此房应如何分配(他家有四个子女,我家有两个),未去世前此房是否应写我母名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