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04年拿的结婚证,现在有一女快三岁,我是湖北的,他是安徽的,当时结婚证是在湖北办理的,现在我想离婚,离婚手继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是回我们各自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在深圳办理?
更新时间:2007-06-26 13:48:3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们是03年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我在做财务,他是一家保险公司的精英,04年结婚的,结婚时我二十三岁,他三十三岁,由于当时思想单纯彼此了解的时候太少短了,婚后我非常痛苦,主要原因是他性格怪脾气非燥,生气起来就动手,虽然动手不很大,但有时也会有红肿,於青,这让我非常痛心,别外他从没信任过我,他的收入财产我一直不知道,他也没让我过问,我和他的钱都是分开来用的,他疑心太重,有时出差前数一下放在自已包里的现金,回来时再数一次,有一次回来发现钱少了三百块,硬说是我拿来,说不是我拿的就是我妈拿来,(当时我妈在跟我带孩子),后来我让他好好想,他才记起是走之前请朋友吃饭和加油用掉了,我觉得他多少心里有问题,但他的事不是我能解决得了的,我过怕了也绝望了,现在基本就不敢见他,因为他情绪波动太大了,一会非常客气一会就出口骂人或是过激动手,我打过110也没用.婚他有一套房,现在好像是出租了,婚后又买了一套在按揭,现在婚后这套房他在住,我是去年九月和我妈带着孩子偷偷从家里搬出来的,他一直不同意离婚,他也不愿意分割房产,说没有钱分.....,我也不想和他纠缠了,我只想离婚,甩掉这个人...,你口头上答应孩子给我,每个月给孩子两千块,只要可以离,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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